全校师生: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资金发放和自查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21〕4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地方征兵办核验身份,校计划财务处核定学费标准,校学生资助中心核定资助金额,现将我校退役士兵减免学费名单和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获得者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均为2021年9月23日报送至省学生资助中心名单,不含9月23日之后补报的学生)。
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1月10日。如果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学生资助中心)反映,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校纪委(监察室)、学生资助中心
监督电话:8126117 邮箱:hgzyjw66@163.com
8126050 邮箱:280154134@qq.com
附件:
1.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公示名单(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
2.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公示名单(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
校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1月4日